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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采购指南 > 货损清单
如何购物 注意事项 订购汽车 货损清单

 

  1. 我公司根据保险公司承保的有关规定,对付运货物投购运输险。若客户发现货损,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,必须在到货后两个月内填妥" 货物损失清单" ,加盖使馆公章后寄我公司。" 货物损失清单" 可在上面的连结下载。

  2. 如 超过两个月索赔,保险公司将不受理。如属不同单位一起辨理采购发运,在索赔时,必须统一填写" 货物损失清单" ,一次寄我公司。切勿分多次,因为一张保险单只能索赔一次。请及时、准确填写"货物损失清单"。为迅速、有效地挽回货物因意外风险遭受的损失,货物到港后 应及时提货,并尽快作全面检查。

  3. 填写" 货物损失清单" 时,如系破烂、被盗,只需在备注栏内加上" 运输途中被盗"或破烂即可,不必填写与索赔无关的理由和说明,此清单将作为保险文件,提交保险公司。

 

若要查阅货物损失赔偿详情及索赔时需要一并寄回的附件等,请参考注意事项内的货物损失赔偿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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